星辰夜色笔下阁>奇幻玄幻>神罚者 > 21章 、皇权、律法
    李明睿拧了拧眉头,也觉得军法在某些条例上是民法所无,有些则比民法严苛,但关🆘🏵🞝键在于自家人难断自家事,比如冯先奇,在军事法庭就被判定“无罪”。

    若是放在🆂🌳大理🍆🅲🊢寺判,肯定要定他个杀戮无辜的罪🖠🔁♑名!

    他却没想过,徐梁一心一意要让士卒有尊严、知荣辱🆎🎛👰,怎么可能再让文官凌驾于武官之上?那些正一二品的武将,见了五六品的文官都要下跪,这样变态的社会谁还肯抛头颅、洒热血地保家卫国!

    “再说冯先奇的案子,我倒觉得判的不错。”徐梁顿了顿:“🌲张家口尚未光复,处置一些从贼的奸细也是理所当然。如果那里有法司,冯先奇自然不能妄为。然而既然是他攻下的敌占区,肃清奸细、剿灭敌寇,也是本分。莫⛫要纠结于此了。”

    李明睿嘴唇翕张,正要辩⚈解,徐梁突然又道:“🖠🔁♑对了,亲亲相隐之制议得如何了?”

    李明睿只得无奈地被皇🌣🀶帝岔开话题:“我部所议:在五服之内,皆当隐匿;🐈五服之外,唯有师生可☱🃍隐匿。”

    孔子所谓:“父为子隐🌣🀶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从唐律起,“亲亲得相隐匿”就正式成为了重☱🃍要的司法原则,写在法律之中。在后世看起来是“窝藏罪”的罪行,在礼法社会却是理所当然的“直”。

    如果🏳儿子告发父亲,还可能承担比父亲本罪更重的罪。比如父亲偷盗,判徒一年;若是儿🗂子告发,则有悖人伦🃼🝇,要判流放三千里充军。

    在明律中,自然也有相关规定,但司法实践中却有些模糊。比如汉宣帝时候,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🀻🂃责任;尊长首匿卑幼,死刑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。唐律中也有谋反♢🊇🎋、谋大逆、谋叛等十恶重罪不得适用“亲亲相隐”之条。

    “五服相隐是否太广了些?”徐梁问道。

    这里的五服指的五等丧服,也是区别亲属关系远近的标识。最重的是斩衰,用最粗的生麻🗂制布做成,🀻🂃断处外露不缉边,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,服期三年,为至亲所服。其次有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,依次减等,代表亲戚关系渐渐淡化。也就是说,在如今这个时代,同五世祖的亲属丧期,还要穿素服、以尺布缠头,但到了同六世祖的亲戚,便无服了。

    故《礼🐖记。大🍆🅲🊢传》云:“四世而缌,🊲🔔⛻服之穷也,五世袒免,杀同姓也,六世亲属竭矣。”

    这些放在文案里说明,往往看得让人头疼,然而真的碰上事情,百姓却都十分清楚,而且若有人穿错了服,还会被邻里乡亲⚍🐌嘲笑。李明睿采用“五服🝭🎗👐”论,也是借助这种深厚的风俗传统,轻松地解决了民法中关于近亲属、利害相关人等定义。

    “其中另有分别,臣当撰⚈文以进。”李明睿只是大致道:“死罪只在齐衰以内,十恶之罪只在斩衰。亲属之间犯罪,以卑幼⚍🐌犯尊长者,不得用为相隐;其他为近亲可隐,为远亲不得隐。”

    “造反都可以隐匿不罪?”徐梁一皱眉。

    “十恶🐖之罪若是检举,可以减免主犯罪等;相为隐匿则不为罪。”李明睿道:“盖因天伦不压人伦之故。”

    父母与子女是天🇹🝚伦,君臣只是人伦,在🟆🚸明人眼中,唐律给十恶大罪开出的后门补丁🝦🍗纯粹是以人伦犯天伦,属于非礼。

    徐梁没有多争执,道:“株连之法可以废,但财产🅍🅓🆉问题如何处置?”

    亲亲隐匿的结果就是株🌣🀶连、夷族这类的酷法面取消。徐梁不在意少杀那么几个人,关键问题在于犯☱🃍罪财产如何充公。像李三才那样,一方面自己当清官骂皇帝,一方面他儿子聚敛百万家财,徐梁🛿⚟是无论如何不舍得放过这种人的。

    “若是分家析产,则☔⚭各自为判;若是并无分家,则为视其私产。”李明睿声音渐低,显然有些缺乏底气。

    “某人犯罪🇯🜇,该当罚金三千两。若是其父尚在,其何来家产当罚?”徐梁问道。

    直系尊长在世,子女不可能有名下财🊲🔔⛻产,最多就是🅍🅓🆉例银存下的🌲私房钱。如果子女在父母在世时敢说分家析产,直接就被官府治罪了,都不用父母告他们忤逆。

    李明睿的问题就在这里,⚈如果不株连,罚金刑的执行力度就有🌲很大的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