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嘶……”
季澄摸了摸自己火灼般疼痛的后脑勺,视线开始一点点清晰起来。
是一条昏暗的小巷子。
凹凸不平的水泥地,巷子两侧的臭水沟里散发着带腐味的潮湿味道,破旧的居民楼修得紧凑,几乎不留间隙,脏兮兮的深赭色玻璃映出屋里暖黄的灯光。
季澄挣扎着捂着自己的后脑勺坐起身,随着自己起身的动作,修长的腿也跟着同频率地滑动了一下,鞋子划过积着水的一个水坑,留下了短短一秒钟的水面划痕。
自己不是撞上了那个嫌疑人的车吗?受伤的位置应该的头部的前面才对啊,怎么后脑勺这么痛?
季澄摸着黏糊糊的后脑勺,将手伸到面前的时候,果然看到了血。
也是在这个时候,季澄发现,自己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运动套装。
季澄忍着痛,仔细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这套蓝色运动套装,左胸口的位置还有一个圆形的校徽,上面绣着“源市中学”四个字。
源市中学?校服?
这是哪里?
季澄从地上爬起来,觉得自己的四肢都有些酸痛,转脸朝着周围看了看,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。
“嘟嘟嘟嘟……”
单调的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,在这个狭窄安静的小巷子里被放大了好多倍。
季澄站立着反应了好一会儿,才确定了,声音是从自己的裤兜里传来的,他伸出手拿出了裤兜里的手机,是个陌生的手机,手机屏裂开了好几道口子,破破烂烂的。
来电显示是:万小胖。
万小胖!
季澄看到这个称呼,整个人彻底愣住了,直到手机震得自己的手指有些发麻的时候,他才摁下了接听键。
“灯哥,不是说好等我一起的吗,怎么先走了?”
灯哥。
只有季澄最好的朋友叫万鹏飞会这么叫他。
两人是在一个院里长大的,就算是大学毕业两人成为了社畜,都依然是最好的朋友,季澄有时间都会找他一起喝酒撸串。
至于万鹏飞为什么叫季澄“灯哥”,那是因为万鹏飞第一次看到季澄作业本上名字的时候,把季澄的名字读成了jiden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