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四海走后,杨前锋立即把这个情况向苏来宁说了,让他把这个信息通报给各组的负责人,让所有的参战人员知道程大朋真的回来了,要求从现在起,各组要提高警惕、坚守岗位,一旦发现程大朋立即抓捕,决不能让他再跑掉。
程大朋,男,三十岁,家住城区的小东门。
其父母结婚后,因都没有正式工作,为了生活他们在小东门的街道边摆了摊点做小生意,卖各种钮扣、针线、拉链、气眼、橡皮筋等等小百货,虽然是小本经营,但是维持两个人的生活还行。婚后的第三年生了程大朋,有了他以后,其父亲感到生活压力大多了,想扩大经营增加收入,可又没有本钱,于是跟人学了修补鞋子、打鞋掌和修雨伞的手艺,学出来后,就在他们的小百货滩边上做起了修补鞋、雨伞和打鞋掌的生意,这样一来,经济收入增加了不少,一家三口也生活的很惬意。
可是天有不测风云,在程大朋五岁的时候,母亲突然生病去逝了,母亲的去逝对他父亲的打击特别大,一度生意也不当生意做了,一天要喝三餐酒,整天晕晕乎乎的,程大朋好动不听话他就打他,顾客来买东西或修补什么,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莫名其妙的向顾客发火,一些老顾客感到他得了精神病,就不到他这里来了,因此生意明显差多了。
半年后,他才从失妻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正常做生意,但这时他已经喝酒成瘾不喝不行了,于是不管生意能挣多少钱,他都先要把酒买回来,生意不管多忙、也不管儿子有没有调皮做错事,他都要先把酒喝下去再说,一直到现在他都是这样子,所以二十多年来,他一点也没有发展,期间也有人给他介绍过两个女人,可女人见他这样过日子,都被吓走了,因此,他除了儿子一天天长大,自己在一天天变老外,其他没有任何变化,没有存钱,也没有外债。
程大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,脾气古怪,从小在父亲的影响下就学会了喝(虽然酒量不大,但天天要喝点),上初中时学习成绩倒数是小,还经常和人打架,为此,学校多次严厉的批评了他,可上初三后不到两个月,又和同学打架,这次他还没有等老师打他,他就决定不上学了。
父亲为他打架的事,也多次被老师叫去过,可回来后父亲讲他一句,他要讲父亲十句,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话。
这次他决定不上学了,父亲认为他也不是上学读书的材料,不上就不上吧!于是就叫他跟他学补鞋修伞,可怎么说他也不愿意干,父亲只好懒得管他了。
转眼几年过去了,父亲感到儿子长期这样下去不行,于是托了一个在他那里补鞋修伞的老顾客(钢铁厂的老工人)帮忙,把程大朋介绍到钢铁厂去做临时工,老顾客爽快的答应了,没几天还真把这事搞定了。
程大朋在家玩了几年已经玩腻了,感到特别没意思,就同意到钢铁厂去上班,由于脾气不好,和同事们总是处不来,为此,也没少给车间主任添麻烦,好在他不做什么太出格的事,同事们慢慢的也了解了他的脾气和特性,并发现他也不是特别的坏,后来遇到事大家也都不和他计较了,他也就在这里一直做到现在。
程大朋做的事虽然不轻松,工资也不高,但总能让他一个月快乐一次,那就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,这也是他能在这里做下去的动力。
按说他吃喝全是父亲的,每个月发的钱应该能存点,但是,从小受父亲的生活影响,从来没有存钱意识,基本上是月月光,有时离月底还远的很,口袋里的钱早就没有了。
日子过的很快,那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女都结婚生子了,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,于是也想找个女人,但他的条件还很高,自认为自己长的还不错,所惟要找的女人必须是城里的非农户口,最好是有工作的那种。
厂里的女同事都了解他,不可能和他一起生活,于是好心的同事在厂外给他先后介绍了两个,哪知道这两个女人都很聪明,见面前先对他进行了了解,得知了他的情况后,连面都没有和他见就完了,后来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,所以他的个人事情也就一直没有着落。
一转三十岁了,这年厂里又招了批新的临时工,其中一个是李红乡下的表弟方高兴,方高兴是高中毕业生,因为没有考上大学,准备边找点事做边复习再考,这样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,但他为人很老实,一来上班就有老临时工欺负他,而程大朋不知怎么回事,过去最喜欢找新人的麻烦,可这次不但没有找新人的麻烦,还处处护着方高兴,对此,方高兴很感激,多次对李红讲了此事,特别是有次一个同事欺负他时,程大朋一怒之下把那个人打了一顿,方高兴特别感动,当晚就把这事对李红讲了。
李红虽然不认识程大朋,方高兴在她面前多次讲了后,她认为程大朋还真是个有正义感的大好人,叫方高兴拿了工资要好好谢谢人家,方高兴认为她讲的有道理,于是第一个月工资拿到手后,就请程大朋和李红喝酒。
李红虽然长的不是漂亮型的,但还是很耐看的那一种,她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了一年多,前年丝织厂招工她被落取了,成了丝织厂的一名合同工。
丝织厂里女多男少,像她这样长相的肯定排不上队,厂外也有不少青年到厂里去泡女朋友,但她不善于和陌生人交谈,尤其是陌生异性主动接近她时,让她特别反感,所以她还没有谈过恋爱。
方高兴在一个小饭店点了四个菜一个汤,还拿了瓶五元的白酒,程大朋本来以为方高兴就请他一个喝酒,没想到菜上齐后,突然来了小姑娘,经方高兴介绍才知道小姑娘叫李红,是他的表姐,当时他就高兴的合不拢嘴,感到她真是太可爱了,心里就有了想法,于是他处处注意自己的形象,吃结束后,他说“来而不往非礼也,明天晚上我坐东,请你们俩喝酒,谁不来谁是小狗。”
本来程大朋在李红的印象中是不错的,通过吃饭发现他人长的还不错,吃饭喝酒时还很有礼貌,加上平时又很正义的保护方高兴,认为和他在一起很安全,于是就答应了他的邀请。
就这样一来二去,程大朋和李红熟悉了,不久程大朋向李红说出了心里早想说的话,李红这时看到的全是程大朋的优点,并且她都很满意,于是就同意做他的女朋友。当时程大朋就高兴的跳了起来大喊到“我终于找到爱情了。”
这事很快被李红的父母知道了,他们坚决反对李红和程大朋来往,为此,李红都差点和父母搞反目了,李红父母见软硬两手都用了,但李红还是坚持自己的选择,只好随他们去了。
一个人再会装,也只能装一时,时间长了肯定要露馅。程大朋和李红交朋友后,他极力压住自己的短处,充分展现自己的长处,可两个月后,李红发现他家境就那个样子,要什么没什么,而自己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不会安排,工资到手就光了,于是劝他存点钱为他们以后考虑,他开始还听,认为她说的对,可他毕竟这么多年月月光搞惯了,从来没有人管他,突然一个人来管他很不习惯,再说有钱放在银行不用不是他的风格,这样做了他心里总想把拿出来用,特别是身上没有钱的时候心里特别的痒,结果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,把存的钱又拿出来用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