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中叶以来,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,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。
宗室诸王、勋戚、太监通过“乞请”和接受“投献”等方式,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,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。
这其中河南一带因为藩王数量极多,占有土地最为广阔,即便如开封的周王,号称为“贤王”,但他兼并土地的结果,还是造成了“田产子女尽入公室,民怨已极”的恶劣结果。
所以河南时人所言“中州地半入藩府”,“惟余芳草王孙路,不入朱门帝子家。”
这之中,并没有夸张的成分。
万历皇帝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,占田四万顷;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。福王不消说,最为知名,福王府虽然早在崇祯十四年就被闯军抄没,但福王所占据的田产,直到大顺军完全控制河南以后,才逐步清算干净。
除此以外,一般所谓搢绅之家,也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,巧取豪夺,兼并大片土地。就每一户来说,他们固然比不上宗室诸王、勋戚、太监的占田数。然而,他们人多势众,在各地是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。
崇祯初年的河南巡按毛九华就曾经上言过,“势豪之家,仆隶多至数百,奸民乘势投献,百姓受其鱼肉。”
河南土地的兼并情况因此极为严重,再加上无穷无尽的横征暴敛,大多数都被层层转移附加在了底层民众身上,迫使农民大批地逃亡。地方官吏为了足额,采取一户逃责令九户分赔,九户逃则勒逼一户独承的政策,这样就更加加剧了流民的逃亡潮。
因此河南过去数年间的大饥荒,的确是受到了天灾如大旱和蝗灾的影响,可是在其中起到的恶劣作用,丝毫不下于天灾,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早在李自成于开封建政之时,大顺军就已经在牛金星的着手下,对于河南的土地、农田、生产状况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清理。
但是由于时间比较短暂,牛金星所做的工作,主要是将河南各家藩王占据的田产抄没为大顺军的军屯田,同时推行借给一般流民耕牛、种子的办法,引导流民开垦荒田、恢复抛田。
而李来亨独掌大顺政权以后,首要的任务就是完成牛金星未尽的土地改革大业。
他早早就借着大婚名义,将富有土地改革工作经验的白旺从德安调来开封,不久又让白旺兼任户部尚书和营田院总裁两个非常重要的职务。
跟随白旺来到河南的,还有一大批在湖广营田改革中获取了丰富工作经验的基层官员。过去他们在湖广推行营庄制改革时,往往因为大顺军的军力尚不强大、搢绅之家反对激烈、基层官员人力有限等种种因素,不能将营田新法彻底推进下去。
可是如今在河南,大顺军的军力相较于官绅武装、地方土寇武装,已经占据了空前巨大的绝对优势;一般士绅即便反对大顺改革,也因为清廷在北方推行剃发令的缘故,无法引东虏为外援;李来亨从湖广调来大批富有工作经验的基层官员,也使得河南的营庄制改革,在一开始便拥有了较为充沛的人力。
如此种种优势条件,自然就令李来亨在河南复制“湖广模式”的努力,在短时间内就取得了重大进展。
当然这也同白旺的努力分不开关系,自从九月白旺到达开封以来,这段时间他就带着营田院的官员到处下乡踏勘荒田,一如他过去在湖广进行土地改革工作时的作风。
在明代,卫所屯田和世袭职田都是禁止流通的国有土地。但因为但因为屯军逃徙隐占失额多,卫所世官却基本固定,所以卫所屯田往往被世袭军官侵占,作为军官俸田的职田也高度集中于少数位高权重者手中。
所以名义上作为国有土地的屯田、职田却成为了最糟糕的一种土地所有制。世袭军官们还给这些土地上的农民加编了卫所军舍丁差,这样,就不仅加重了对他们的剥削,还使他们的身份由相对自由的佃农重新变成了卫所军事农奴,使他们遭到了额外的超经济剥削,在沉重的地租外,又需要负担其极重的徭役等等劳动负担。
此时的河南,卫所屯田和职田的逃亡、抛荒情况,比起一般性质的土地更为严重。根据营田院的统计,河南全省范围内约十分之九的屯田、职田都被抛荒,“军丁逃散"、屯田荒芜、屯租拖欠的情况极其严重。
因此李来亨决心参考湖广模式,以及罗汝才在关中曾经采取过的办法,彻底废除卫所屯田和职田,将各卫所完全归并于州县,并废除屯田科则,即便是由大顺军士兵耕种的军屯田,也按照民田赋额征收。
此外,随着营田制改革的推行,就像过去在湖广的情况一样,因为佃农从大土地所有者私人支配的农民,转变成了受到国家直接管理的农民,他们得以避免了士绅地主的超经济剥削,不需要在担负佃农地租的同时,承担种种为士绅地主做长工的额外剥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