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元夜之事后,经“忠直”臣子们的不懈努力,大宋皇帝终于作出了重大让步。
正月二十一,天子命开封府释放了大部分涉案者,并当场宣布大赦。
但同舟烟花铺人员不在其列,理由是案情还未调查清楚。
一日后,天子连下两诏。
其一,“应元符末上书邪中等人,亦得准依无过人例”。
其二,“监司辄以禁钱买物为苞苴馈献者,论以大不恭”。
第一条,是恢复了部分“元祐党人”的政治待遇。
从崇宁元年定元佑党籍算起,已经过去了十余年,很多列籍之人都过世了。
还在世的,就算恢复了政治待遇,仕途上基本也没了指望。
此事其实是形式大于内容,表明皇帝逐步放开党禁的谨慎态度。
严格来讲,元祐党事件其实是五十年前熙宁变法新旧党争的延续。
甚至,再往前二十几年的庆历新政也能追溯到一些根源。
到现在为止,党争仍在延续,而且不断变本加厉,还远远看不到其终结的那一天。
第二条,其始作俑者乃是现任大名府知府的梁子美。
十几年前,梁子美任河北路转运使期间,用税款买“北珠”以献皇帝,
梁子美此举颇遭同僚鄙夷,却得到了天子嘉许,然后,其人便一路青云直上,位列宰执。
其后,各路转运使便争相向皇帝进奉“羡余”(实际是搜刮来的财物),
时至今日,此风越演越烈,已经严重危害到大宋的民生和政治生态。
其危害,比起徐泽记忆中的“生辰纲”,猛烈百倍不止。
天子连下此两道诏令,也算是做出重大让步,很有“诚意”了。
“忠直”臣子们自然见好就收,偃旗息鼓,以等待下次时机。
至于还没有放出的同舟商铺人等,明眼人都知道此事牵扯到尾大不掉的登州军头徐泽,
大宋文人怎么玩都行,但别沾染军队,不然就是自取灭亡,因此,没有人敢在这事上乱发表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