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二时,同年级的一个男生声称对他一见钟情,这辈子就认定他了,展开激烈的追求。

    那个男生高大英俊,斯斯文文,找他聊天请他吃饭,病了给他买药,下雨给他送伞,做他所能做的一切。

    霍顷拒绝了多次,他依然如故,不少知情的同学说霍顷捡到宝了。

    直到某天,他和同学去商场买手机,目睹那个男生和一个漂亮女生手拉手,同吃一个冰淇淋。

    不爱,就不存在难过伤心,过去这么久,也早已忘得差不多。

    可那种被劈的外焦里嫩的感觉,每每想起,头皮一阵发麻。

    当时,同学意味深长的感慨:“别人看着多美,内里其实一塌糊涂啊。”深沉的像个哲人。

    那时候,霍顷忽然觉得,爱情这种总是和美好字眼联系在一起的东西,并不纯粹。

    世界之广,时间之深,太多炫目的东西占据视线,诱惑层出不穷,谁都无法保证什么。

    霍顷没幼稚到要求什么“永远”,可只要想到这一层,爱情这种东西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。

    这也是他当初不肯帮舒亦诚的理由之一。

    他连自己的感情都觉得兴致缺缺,更没兴趣掺和别人的。

    不过,从舒亦诚的后续反应和态度来看,那个对视只是顺其自然的一个反应而已,并不意味着什么。

    霍顷翻了个身,暗笑自己的“多愁善感”,闭眼静卧,很快就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第二天,第三天。

    0点,23点30分,23点……

    一连几日,舒亦诚都会敲主卧的门,每天比前一天早半小时。

    舒亦诚:“十一点前要睡觉。”

    除非确有急事处理,否则,他就故技重施,半强迫半哄的让霍顷睡觉。

    霍顷从第一天的懵逼到第二天的无奈,再到第三天的接纳。

    以至于到第四天,十一点刚过,他就自发睡下了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什么“睡不着”都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,是他用长久的自我催眠和放纵强行改变的生物钟。

    被迫早睡一周,霍顷的精力充沛许多,在公司喝咖啡的频率急剧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