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温很高。
钱途亮并没有换睡衣,仅去了外衣外裤,着一件白色短袖t恤和一条黑底灰边的小裤裤。
那个,那个连在游泳馆的澡堂里,在一群身材健美的高个少年中,都能让他引以为傲的弧度,此刻,却让他觉出了一丝羞耻。棉被还是原来的那一床,身边的人也还是最熟悉的那一个,那只黏人的阿拉斯加犬却只弓着背,安分守己地窝在一角,缩成一团。
他的主人就面向着他,软塌塌地卧着。
主人的眸是深色的,看着他时,总盛满笑意。
主人的唇是饱满的,对着他时,总咧成好看的心形。
主人的手是蜷缩的,总手背向外地挂在腕上,朝他摇着,晃着。
此时,那只软绵绵的右手正掌心塌陷地趴在床上,随着主人递腕的动作,一点一点地向着他匍匐前进。
手肘已近乎绷直,那只手和阿拉斯加犬间仍有近十厘米的距离。
主人微恼,眉心微蹙,一开口就是隐着笑的控诉,“亮仔,你靠近点,别离我那么远。”
在阿拉斯加犬的世界里,主人的舒适与愉悦是最珍贵的易碎品。他没有犹豫,没有反抗,只顺从地挪动,在主人身边寻一个合适的位置,乖乖巧巧地躺着。
他的髋部还是规规矩矩地拱着,和他的主人保持着安全距离。一米九的高大身躯被他弯曲蜷折,让他在他的主人身边,在这具一米八四的瘦弱残躯侧边,显出小狗依人的姿态。
右臂拖动右腕,拽走那只无功而返的右手。纤细的指节蹭动纯棉的衣料,蜷曲的五指被拨动捋开,那只软手以搂抱的姿势,停在阿拉斯加犬的腹侧。
盖着同一床棉被,枕着同一个软枕,阿拉斯加犬与他的主人离得极近。
眼前是那张漂亮的唇。室内的干燥,饮水量的不足,坐车时的磕碰,在那片淡色上留下了伤痕。下唇内侧,有几道歪扭的伤口,顺着唇纹,凿出几条浅浅的血沟。几近干涸,血是暗红色的,只在个别的较深角落藏着点点鲜红。
狗爪上抬,温热潮湿的指腹贴上干裂的血沟。
阿拉斯加犬的眸是潮湿的,望向他的主人时,带着湿漉漉的冬雨味儿。清爽耐看的五官被心里的酸疼揉成一团,窄窄的双眼皮都被挤出了紧密的折痕。
“疼吗?”
抽光了沉稳的胸音,钱途亮的声音又轻又低,像是烤过暖阳的小狗毛,扫在秦尔心上,激起欣忭的痒。
疼痛是秦尔残存知觉的附属品,这点小伤痛他早已习以为常。
轻晃着头,秦尔回答,“不疼。”
骗人!
又在骗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