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小芸和罗家认亲了,但这事还不算完。
之前罗父罗母就说过,触犯法律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。所以他们出动了公司律师团,直接将洪婶一家告上法庭。
取证也许艰难,但再艰难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。
之前洪婶母子待在警局并不害怕,因为混混说会迷晕朱小芸交给他们,之后的拐卖什么的都是警察推测的,没有任何证据。他们母子一口咬定对朱小芸并无恶意,只是听说她是经纪人,想找她谈谈让洪婶的孙子进娱乐圈的事。
至于为什么迷晕她,那不是平时说不上话吗,就想了个笨招和她见面。
这个借口漏洞百出,但因为没有证据,警局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。而且他们提也没提罗嘉琪,这件事就不存在有人指使。现在他们被提前抓起来,碰都没碰到朱小芸,那罪就更轻了,顶多关上半个月也就出来了。
可罗家一告他们,他们就变成了人贩子!
洪婶用自己的孙女换了主人家的孩子,并让儿子去偏远的小镇将那孩子恶意丢弃。
根据当时朱小芸被捡到的情形,他们绝对是想让朱小芸在雪地里冻死。而跑到那种地方丢弃,当年连火车都不通,根本不是随意为之,预谋情节非常严重。
到现在他们又想迷晕朱小芸,那个什么谈话的借口就彻底崩塌,成了毫不悔改,想继续犯案的证明,足够让他们进监狱了。
不止如此,罗家还追讨了他们从罗嘉琪手中要走的财物。虽然那是罗嘉琪给他们的,但罗嘉琪十岁到十八岁都属于未成年,即便是成年后,她明知事实真相还不断给洪婶钱的行为也极其恶劣,财物是能追回的。
两千多万,洪婶他们当然是挥霍了很多。于是他们现有的存款和房子、铺子、车子都被没收,还给了罗家。
在首都最大的好处是,房价翻了好几番,他们以前买的房子、铺子,现在很值钱,其中还有他们原本二十年前就有的两栋房子,全还了之后竟然把两千万还得七七八八了。
但洪婶一家突然间一无所有!
他们二十年前的两栋房子,一个是上一代传下来的,一个是洪婶在罗家工作多年,辛苦攒钱自己买的。她一套,她儿子一套,可因为这件事他们全家都参与了,连洪婶的儿媳妇对这件事也心知肚明,他们全家的财产都保不住。
洪婶的儿媳妇跑来警局见他们,一家人慌了神,给罗嘉琪打电话没有人接,去罗家找人才知道罗嘉琪已经被赶出家门,朱小芸已经认回去了。
兜兜转转这么多年,他们竟然什么都没捞到,连原本自己的东西都赔出去了,还要进监狱,真的太不值了。
可他们有什么办法?面对罗家超强的律师团,他们毫无反击之力。现在洪婶的儿媳妇带她孙子住在地下室出租屋里,作为首都本地人,还有谁比他们混得更惨?从小顺风顺水经常穿名牌的男孩更加受不了,每天都在闹。
洪婶一家下场很惨,不过罗嘉琪是真的置身事外,不管她做过什么,没证据就是没证据,法律是不管她的。即便她一直给洪婶钱,她之前一直都是未成年,并且洪婶告诉她的是朱小芸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,他们好心才把她放在罗家。
这样一来,罗嘉琪根本不知道他们犯罪,顶多知道自己不是罗家的孩子,不属于犯罪。
陶睿不喜欢这个结果,别人不知道,但他知道,在原剧情里罗嘉琪害死了朱小芸。
罗嘉琪并不是什么被忽悠的无辜少女,她十岁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,也许真的无辜,真的害怕,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但后来她的心性已经变了,甚至在洪婶的影响下,成了一个恶魔。
也许从罗嘉琪出生开始,洪婶在照顾她的时候就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她。罗父罗母虽然关心女儿,但他们都要工作,和罗嘉琪相处的时间远远不及洪婶。洪婶对着亲孙女自然不会那么尊敬,她教过罗嘉琪什么,谁也不知道,罗嘉琪从根子上到成长中,都是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