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睿潇洒快活地过完一世,穿到新世界时,所有的感情记忆已经全部抽离。
最好的感情淡化服务,保证了他每一世都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任务。
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电脑前,电脑屏幕上是一个网站的界面。
系统已经扫描过周围,说道:【睿哥,房子里没有别人,就你一个,你可以放心地融合记忆了。】
陶睿闻言放松地活动了一下肩膀,不知道是不是坐久了,肩颈和腰背又酸又疼。
他往旁边扫了一眼,啤酒罐、饭盒、瓜皮、脏衣服,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地,这书房简直像垃圾堆。
他走出去看了眼客厅、又看了眼卧室,得,没一个干净地方,原主未免也太邋遢了点。
他把沙发上所有东西扔到地上,清理了个地方,躺在上面摘掉了眼镜。
原主大概近视二百度,突然摘了眼镜,眼前就有点模糊,这让视力极好的陶睿有些不习惯,闭上眼边休息边融合记忆。
原主陶睿是个网络作家,早期大火过,算出过名,看文看得久的对他都有印象,但现在的新读者没多少知道他的了,算是网文圈的“远古大神”。
这是因为在网文刚兴起的时候,对内容要求还不高,什么玛丽苏、脑残穿越、种马文,全都火过。那时候只要剧情有点意思,主角从头爽到尾,就算角色智商不在线也能火。
原主写的就是一篇吊丝重生得到金手指,变得有权有势收了十二位美女的故事。
因为他是最早一批写重生文的,又是靠金手指不停打脸攀升的爽文,当时一发表就非常火爆。
据后来的人分析,是因为这种文贴近生活,主角贪便宜、好色、要面子、爱出风头,显得特别真实。而主角靠金手指掌控自己的人生,就好像读者都跟着爽了一遍一样。
当时还没有套路文,所以原主恰好踩在点子上了,直接红了,还带动了一种套路。
所以原主写得很长,大概是因为他自己就整天幻想着不劳而获、美女环绕,写出来的内容特别生动。
文里有青梅、校花、女警、黑帮大小姐、女总裁等等,各种不同风情的美女,因为不同的事件被主角所救,芳心大动,最后甘愿和平共处,一起做主角的女人,甚至还有大被同眠这样的剧情。
当时网文管得不严,这样的剧情都能写,原主写了八百万字的长文,在销售金榜前十待了将近一年,还卖了版权出了书,在书店都能看到整整齐齐地一套,相当的风光。
后来他的书卖了游戏版权、漫画版权、网剧版权,加上好几个平台上架这本书给他的分成,扣税之后他还赚到了七百多万,可谓是一本封神。
好多圈内写手不管看不看得上他这种书,提到他也都是仰望他的高度,羡慕他的收益。
原主本来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,从小地方来燕京读书,毕业就失业,一直没找到工作,租在一个十平米的小房间里还要靠父母给生活费。
这下他赚了几百万,顿时飘了起来,在燕京四环买了个一百多平的三居室,还好好装修了一遍,配了上好的家电家具,直接花掉五百万。接着他又买了辆五十万的车,买了车库,买了几万块的电脑、椅子之类的,又各种吃大餐、约女生,从头到脚包装一新,竟然把那七百万花得差不多了。
原主当时是不着急的,毕竟他能赚啊,他厉害着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