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彩朝紧紧地搂抱着孔乙己的身体,就好像抱着一只开水褪了毛的鸡,一边在他下体不住地用力捣着,一边满口调笑:“虽然肉质是老了一些,不过用酒糟腌了,倒是别有风味。”
孔乙己又是憋屈,又是痛恨,愤愤地瞪着他,嫌弃我老了,那为什么还不住地干?我也知道自己已经不是青春年少,过了年就四十四岁,然而却给你这样奸淫,人家是糟老头子,我是糟鸡,还有似你这般能糟蹋人的吗?
说到糟鸡,那是真好吃啊,孔乙己虽然多年贫困——本来他倒是薄有产业,然而多年来因为一心执着于科举,闭门只顾读书,坐吃山空,把那一份家业便渐渐地消磨了——然而这些年来除了挖尽门路吃螃蟹,他也吃鸡的,偏偏孔乙己顶喜欢的就是糟鸡,以为是“连酒带肉都有了”,一只肥鸡装在盘子里,扑面一股浓浓的酒香,还没有吃就已经醉了。
那鸡的肉也真嫩啊,又肥又嫩,吃在嘴里滑溜溜,孔乙己虽然向来不是很会说话的,然而每次吃了一只鸡,也感觉自己的舌头灵活了很多,好像在香油里浸过,吃鸡的当天,隔壁大嫂说:“孔乙己今天格外伶俐。”
要说那给埋在酒糟里面的鸡,也有个名目,叫做“越鸡”,据说本来是养在越王宫中的,如同鸳鸯白鹤一般,给人观赏,后来就如同“王谢堂前燕”,这越王宫中的鸡便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,只不过降落了高雅的格调,成了盘中的菜肴,真不愧是越王鸡,实在是好吃。
而孔乙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自己在这里苦苦地熬了这么多天,没有成为卧薪尝胆的越王,卧薪尝胆,却成了这越鸡,给人做成糟鸡来吃,何其的惨痛!
孔乙己给顾彩朝搂着身体,一阵仰躺,一阵又是俯趴,这一夜更加的过分,顾彩朝昨天反反复复强淫了三回,今晚竟然足足肏了四次,这才将这老糟鸡放开,解脱了他嘴上的手帕,笑着抚摸他的胸脯:“老先生喘喘气。”
孔乙己仰天哭号:“一之谓甚,岂可再乎?”
昨儿有了第一次,便已经很是过分,给自己痛斥一番,然而居然还不知悔改,丝毫不肯悬崖勒马的,此时一步一步地,便向着那罪恶的渊薮继续迈进,虽然孔乙己向来不信神佛地狱,然而此时他满心之中也在预告:“顾彩朝,你做这种事,将来要下油锅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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