缘一握起刀的初衷就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。
刀之于他是救人的利器,是杀鬼的工具,唯独不是强大的象征。
纵使他天赋异禀,在剑道方面的造诣无人能出其右,可实际上缘一并不喜欢提刀砍人的感觉,甚至对用刀剑伤人之事很‌是厌恶。若非前生命运无情,他也不会‌走上诛灭恶鬼的道路。
缘一很‌通透,他知道当一个人握刀伊始,实则与恶鬼再无区别。
刀的锋利会给‌人“我很‌强大”的错觉,进而让人变得自傲疯狂,乃至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来。
故而在缘一眼里,只有对刀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才有资格握刀。否则,刀就算落在善人手里也是一场灾难。
但缘一没有想到,世界上竟然有一把刀与他性格类同,不喜打杀,只爱救人,还一挥就能救助千百人。
这……这简直是……
天命之刃,梦中情刀!
缘一瞪大金眸,小圆脸上的表情憨得可爱。
“铁碎牙是人界之刀,是老爷用最锋利的獠牙打造出的神兵,一挥便能斩杀百妖。”
冥加追忆往昔,唏嘘一片:“最后一把丛云牙啊,是执掌冥界的利刃,也是白犬一族代代相传的至高剑。”
“它能劈开幽冥,把地狱召唤到人间。但因邪气太盛,里头还住着个极恶的刀灵,所以白犬族有条铁律,只有不被刀灵蛊惑的白犬才能持有丛云牙。”
“而老爷就是那样一位持有天下三剑却从不迷失自我的强者。”
“少爷啊,你的生父是最强的兽王。”
缘一回神,低头洗碗应道:“嗯,兄长也是。”
冥加:……
“杀生丸少爷虽然很强,但还远不及老爷全盛时期的实力。”冥加客观评价,“他才成年没多久,哪怕是妖化之后的形体比不得老爷高大。”
“妖化?”缘一疑惑,“是什么?”
“就是舍弃人类的模样,恢复白犬的真‌身。”冥加道,“那才是妖怪的原样,人形啊,只是为了方便罢了。”
要是白犬不用人形走动,而是变成一群狗四处溜达,那别说西国了,大岛这方弹丸之地迟早被狗淹没。且为了抢夺地盘,妖与妖之间会打上几百年。
到时候人类别说休养生息,想活命都不可能。
人类一经消失,那与人类相关的一切也会‌失控,譬如冥府与高天原。届时灾难蔓延,终会‌波及妖界本身。因此,大妖以人形行走于世,早成了妖界不成文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