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厅很静,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。
江暮南打量着简如,眼珠像某种无机质的金属。
目光在青年光洁的皮肤上扫过,又沿着曲线落在唇角。
宛如耐心等候他的解释。
简如这身壳子长得的确好看。脖颈洁白,下巴非常的小巧,几根手指就能控制住。
眼神又亮,这么抬着眼看人时,好像满心满眼都映着对方。
看起来一无所知,很可怜,很无辜。
简如的内心却警铃大作,一边头脑风暴,一边思索着怎么把这事儿盖过去。
——大意了。
自己真是初来乍到,都忘了主角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商界站得这么高,他的敏锐果敢,远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。
能在叱咤风云间做出决策,自然也能在几句话里觉察到超凡的信息量。
是自己疏忽,小手指都没碰到,就先给人擒住了。
江暮南还在等他答复,便见这人眨了一会儿眼睛,仿佛终于下定决心。
那修长如玉的指,轻轻扣在自己手腕上。
然后稍微用力。
那几根用来缚住人的手指,便被炽热的掌心包裹住了。
“手这么冷,等会儿让张妈舀碗鸡汤。”
简如将手攥好。见男人没有反驳,悄悄舒了口气。
好不容易把人拉住,他现在很想啃一口试试,又实在没这个胆儿。
“我的确不懂茶。但我知道该怎么聊天。”
“二少应该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……岂止是知道。若要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传闻,重新评价简君孺,他简直是天生为社交场而生的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