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刘轻。
麟龙道、极州、静安府生人,几代单传,干的都是刽子手这营生。
我还算有些天赋,十来岁一手快刀已然使的极好,接替了自家老子,做起了刽子手。
那年头,天下很乱,法也乱,一个秋天,甚至可以砍上百颗头,没几年,我就退了。
有人的行当,就有规矩,刽子手这行,说的是百无禁忌,但其实也有规矩。
小地方的刽子手,砍头不得超过九十九,而我,已经砍了九百九十九颗头。
可我才二十来岁,闲不住的性子,正巧那年,边疆起了战事。
天狼王庭之主‘卓力格图’率百万善战之军犯边,欲在大明王权更迭之时,鲸吞大明。
那一年,烽火连天。
那一战,太过惨烈。
朝廷发动了动员,十道之地,不知去了多少人。
我自问刀法不错,也是换了血的好手,可在那一场大战之中,只能从民夫做起。
战事激烈,而军中各类供给十分之足,未多久,我已有了参战的资格。
没有喜悦,只有麻木。
一战又一战,我不知砍杀了多少狼崽子,也不知受了多少次伤,只是身边的同袍换了一批又一批。
而我,也很快成为了先锋军的小校。
然后,我加入了玄甲精骑。
听说这家的主帅,是老麟龙王的儿子,据说是麟龙王侧妃动用关系,要为自家儿子组建一支骑兵。
嗨,希望不是个纨绔子弟吧……
追风赤云马、凤翅镏金镋,着玄甲,配披风,瞧这模样,不像是个打仗的。
但他,不是纨绔。
其后的多年,我无比庆幸自己加入了玄甲精骑,不是因为自己得以保存性命,而是有幸能够追随他!
我,包括八千同僚,人人都愿意为他去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