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小风说什么也不肯去学堂,杨秀担心宫正初,便也没有去。
宫正初奈何不了他们,又想到小胖身死之事,或许胖虎一时半会还不肯善罢甘休,这才纵容了他们的逃学。
中午,贫民窟各家各户都在忙着煮食,时不时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。
杨秀正抓着一把发黄发臭的大米,洒在开水中熬煮。
此时,一辆越野车大摇大摆驶进了贫民窟,一些躲闪不及的邻居,险些被碾。
透过车窗往里看,只见车上端坐的众人,穿戴整齐,皆扛着□□。
一时间,贫民窟沸腾了。
在好奇心的驱使下,越野车的后面跟着一群好事的居民。
宫正初听到车声,外出一看,只见四个穿着统一墨绿色制服的大汉下车。
一个腰粗脸大的中年男子最后踏出车门,他全身穿金戴银,脖子上的金链比狗链还粗。
一些见多识广的居民,悄声向其他人科普道:“是华岩,他怎么来了?”
华岩十指紧握,笑容满面的问:“你就是宫正初?”
“我是。”
“不错不错,看起来是个好手!”华岩上下打量他一眼,越看越满意。
突然,华岩的视线落在了在门口煮粥的杨秀身上,他笑眯眯的低头一看,遗憾的说:
“哎呀,这米都发黄了,这怎么能吃呢?”
杨秀看向宫正初,见他并未阻止,便笑语嫣然的回答:“煮久一些就行了。”
像他们这种朝不保夕的下等人,能有黄米下锅,已经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。
华岩见杨秀眉眼弯弯的,比天上的星星还要闪耀,顿时好感大增,回头指挥道:
“还不赶紧去把后备箱的大米抗下来!”
一名下属很快便提着一大袋大米走过来,径直放在宫正初的身前。
华岩身躯肥硕,此刻笑得像弥勒佛,友好的说:
“我叫华岩,就是你知道的那个华岩!我是来邀请你前往七区荒野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