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一个多月,过得是真安静。”
小丑亚瑟双腿挂在合金圆桌上,惬意靠着椅子。
搞笑天团成员围坐在一起。
纳纳威头顶着战神头盔当皇冠,手上津津有味翻看海洋生物杂志。
企鹅人科波特抿一口咖啡,颇有点绅士风度的附和道:“我都有一点怀念和蝙蝠侠对着干的日子了。”
“最近哥谭都没有大新闻,新出道的罪犯,做事毫无章法,一味莽撞的抢劫银行,真是没有一点新颖。”
谜语人一摊手,轻蔑道:“用不着布鲁…”
“唉…,是蝙蝠侠。”
科波特急忙提醒一声。
“用不着蝙蝠侠出手,罗宾就一个人能搞定了。”爱德华纠正口误道。
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是布鲁斯·韦恩,属于众所周知的秘密。
大家很默契的不直呼其名。
毕竟,一个中年人每天在高楼林立的哥谭荡来荡去,给人感觉挺不容易的心酸。
“说起来,蝙蝠侠一个普通人,成天做着超级英雄梦,真是有够天真的,瞧瞧人家或多或少有超能力,要是没有我们几个老伙计帮他抬高人气,也不能登上超级英雄第一的排名,桀桀桀……”亚瑟发出充满嘲讽意味的笑声。
“不过,话说回来,我们能排进超级罪犯前十的名次,必不可少蝙蝠侠的帮衬。”科波特漫不经心道。
爱德华附和道:“只能说是彼此成就了。”
他们成就了蝙蝠侠。
蝙蝠侠也成就他们。
若不是布鲁斯坚持不杀原则,可能哥谭市没那么高犯罪率。
当然,更大概率布鲁斯已经死了。
不杀原则之下,在哥谭活动的超级罪犯,更多时候没痛下杀手。
仿佛彼此间,达成心照不宣的协议。
蝙蝠侠需要超级罪犯,而超级罪犯一样需要蝙蝠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