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是粉丝,怎么会认不出他的声音,认不得他的脸,什么叫他先骗心骗身,分明就是那家伙半推半就,嘴上说的甜,心里就没他。

    这会儿,陆离倒是自我代入了老公的身份,活像被人戴了绿帽的无能丈夫,甚至还怨怪上书里的正主路人攻和没眼光的主角受。

    说好的崇拜我,爱着我的才华和美丽的皮囊,不禁坠入爱河,为爱献身呢?

    骗子!

    凭什么啊?书里那家伙骂的比我还狠呢,油腻的台词我都快看不下去,结果刚一亮相你就认得他了。

    老子也是陆离啊,呸,老子就是陆离,怎么换了个开场就不认得人了。还非得要人演一场英雄救美啊。

    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,美的是我啊,救什么救?

    简单点不好吗?

    而且,我也没说错啊,你写的短篇就是烂!

    “粉丝?”乍得听到冰碴似的声音,季辰一愣。消化了一下对方的话。

    谁的粉丝?偶像?

    他只有一个偶像。

    季辰猛地转身,下意识的上前了几步,第一次认真打量着从开始就坐在沙发上,都没站起来过的傲慢男人。

    男人脸色苍白,容貌俊美,微卷的头发垂在额前,狭长的丹凤眼桀骜冷冽,薄唇轻抿,神色不悦。一身简单的白色衬衣,被簇拥在毛绒沙发靠垫之间。

    五官拆开来看,再拼起来看,啊,这,这是……

    “陆,陆离?”

    季辰结结巴巴地叫出来名字。

    “眼睛不好使就捐给有需要的人,舌头不好使……”陆离冷笑一声,“那就割掉。”

    被这冷嘲热讽的话刺到,像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,然而,季辰却并没有一开始的气恼。大概是偶像滤镜起了作用,甚至还觉得对方有点,呃,笨拙的可爱?

    原来的没有礼貌,莫名其妙。登时就变成了性格孤傲,不善言辞。

    毕竟,陆离……

    等等,季辰眉头微皱,意识到了什么。

    陆离想要见他=雇主想要见他=雇主想要见枪手=……